第一节 校社联职能部门新干事的选拔
第一条 选拔范围:凡具有安徽科技学院学籍的学生均有权参加校社联干部选拔。
第二条 选拔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踏实肯干的精神。
(二)具有主动交流,团结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第三条 选拔办法:校社联每学年年初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干事招聘,对应聘的同学进行三轮选拔:分别为所报部门统一组织的见面会;所报部门的笔试和所报部门的单独见面会。四轮选拔过后择优进行录用。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注部门可根据各自需要来增加考核)。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后。校社联各部门统一择优录用。原则上各部门录用的新干事员额不超过十个人
第二节 协会会长的产生
第五条 校社联下属各协会会长实行聘用制。聘期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 聘用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协会为会员奉献的精神;
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对协会的宗旨,日常工作及发展方向较为熟悉并有一定规划。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有较强的校社联荣誉感,积极配合校社联开展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产生流程
候选人产生办法
1自主申报:协会中符合条件的会员主动申报职务并将申请书交给本协会会长。
2会长提名:由会长提名表现突出,威信较高的会员。
投票选举:协会招开全体会员大会(校社联发展规划部人员到场监督)。公开投票选举,选举结果报校社联发展规划部审核。
考试试用:校社联发展规划部对上述人员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具个人表现择优录取。
第三节 校社联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聘用产生
第八条 校社联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实行聘用制,聘期一般为一年。
第九条 聘用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位同学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
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条 产生办法
(一)自主申报:部门或协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主动申报职务,并交书面申请至校社联发展规划部审议。经校社联主席团复议后方可产生,校社联主席团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择优选拔。
(二)由各部部长提名表现突出,威信较高的干事,报请校社联主席团审议后方可产生。
(三)校社联主席团提名各部门的优秀干事或协会的优秀代理会长、代理副会长、经校社联主席团审议后产生。
(四)主席团对上述的人员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据个人表现择优选拔。
第四节 主席团成员产生方法
校社联主席团成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一般为一年。(备注:对工作需要,需要继续聘用的人员,可以由校社联主席团审议,校团委老师复议后继续聘用。 )
聘用条件
(一)在校社联或社团工作至少两年;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有很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四) 具有良好的统筹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产生办法
(一) 自主申报 :部门或协会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主动申报职务并填写”校社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申请表”交校社联主席团审议,经校团委老师复议方可产生。
(二) 由校社联主席团提名,报校团委老师复议方可产生;
(三) 校社联主席团及校团委老师对上述的人员进行试用和考核,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择优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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