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增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制度管理办法
1、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人员编制10-12人;
2、对各协会财务科提供有效指导和积极引导;
3、负责审核各协会的活动财务预算;
4、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每年度进行若干次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5、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每学期末编制财务分析表,分析财务状况及其利用效率;
6、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负责各协会的会费管理以及外来资金、报名费、固定资产的管理;
7、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每学期召开三次协会财务部长级例会,公布各协会财务状况,与此同时进行账目审核,对协会账目进行更正和指导。
8、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接受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以及各部门、协会的监督;
9、社联各部门收取物品赔偿金等费用需通知财务科开收款收据证明,并将赔偿金交至财务科。
10、校社联财务科负责各协会物品损坏押金(30元)的管理。
二、各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1、各协会必须设有财务部,协会负责人对财务工作具有监督权但不具有管理权, 协会负责人不得干扰财务部日常工作;
2、各协会采购必须由两人及以上组成,且其中必须有协会财务部人员;
3、各协会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上交书面财务预算报表及明细至社联财务科,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否则不予以报账;
4、发票应及时报销(本学期内有效;若是本学期封账后的花费则在下学期可予以报账);
5、各协会举办的活动有现金活动的,必须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现金活动;
6、各协会举办各类活动,经费一般不允许提前预支;
7、各协会举办活动,经费与预算的出入须小于100;
8、报账时各协会必须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提交详细花费清单,否则不予报账;
9、协会财务部部长离职需及时联系校社联财务科人员,协会成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协会的财务部部长。
三、活动策划书
1、活动策划书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两周将电子版交至社联活动策划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经活动策划部人员对纸质版策划书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
2、活动策划书需附两张财务预算表和两张奖状申请表,财务预算表一张附于策划书后,另一张交由校社联财务科审核;奖状申请表一张附于策划书后,另一张由协会自行保存。
3、纸质版策划书审核时间统一为每周一和周四中午12:20—13:00,由协会负责人携带策划书至校社联办公室进行审核,无需提前通知;在活动结束后,凭此于社联主席团盖章。
4、活动预算不得超过剩余会费,否则活动不予批准。
四、报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账时间地点
(1)时间:每单周周六16:00-17:00;
(2)地点: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报账流程
(1)各社团于每单周周三晚上7:00之前将报账总金额报给财务科成员,以便社联财务科准备报账资金;
(2)报账收据及发票需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名及商家印章;其中收据必须为第二联才有效;
(3)活动费用支出汇总单必须有本协会会长及校社联财务科部长级签字,且单张票据低于200(不含)元直接由会长和社联财务部部长级审核并签字;在200-500元之间须有主席团审核并签字;总额超过500元(含)须有校团委老师的审批意见;
(4)需要团委老师签字的社团相关负责人于每单周周三中午12:00-12:30之间将填好的附有相关收据、发票的支出汇总单交到社联办公室,届时会有财务科成员帮忙检查,后由社联财务人员统一找老师签字;
(5)需要报账的社团相关负责人于报账时间持相关收据、发票及填写好的支出汇总单到报账地点进行报账,经审核确认社团无透支现象及票据合理后,给予报账;
(6)每次报账结束后,社联财务科需更新社团代管费余额统计表,在微信平台和财务部部长群里公示。
3、注意事项
(1)报账前,所有校社联财务科人员需要在当天下午3:30之前到达社联办公室,对报账工作进行提前准备,协会报账人员需带零钱;
(2)报账工作需严肃认真对待,严禁报账时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以确保报账工作有序进行,且尽量不影响到办公室其他同学;
(3)各社团财务采取先垫后付凭票报销制度;
(4)相机租借准予报销;相片冲洗归档留存的准予报销(定期检查);打印复印100张之内的准予报销,100张以上向校团委老师申请,经同意后赴文印室打印复印;
(5)只有用于协会花费才准予报销,对于通讯费、餐饮费等消费项目;气球、彩带、盆栽等装饰性物品以及展板不予以报销;
(6)报账时需提供有效票据(发票、收据),且有效票据不得少于报账金额的70%;
(7)发票、收据、附件背面必须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发票、收据、附件必须有商家印章,如果没有印章必须要有商家签字及会长证明(会长证明需要整张A4纸或安科信纸),会长证明一学期最多只能使用3次,每次最多200元;
(8)报账人员必须是各协会的财务部人员,必要时需会长参加;
(9)各协会经团委批准同意的对外活动或经团委批准的大型活动(如足球联赛等)报账时必须要发票及花费详单,如果没有发票不予报账;
(10)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在报账结束后必须及时入账并填写社团代管费余额统计表发表到校社联官网,并上传至群共享;
(11)报账时,财务科人员需将支出汇总单与财务预算表进行核对并记录情况。
4、 惩罚措施
(1)社团提交的收据或发票不符实情或弄虚作假,审核后应及时反馈给提交该票据的社团,且对该社团所报款项不予报账并没收协会剩余会费的50%。
(2)针对每次核对结果,对财务工作不明晰的社团做出详细记录及评价,并提交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扩大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扣除其剩余会费20%,并作为年终评优的参考材料。
(3)协会所有资金流动必须通过校社联财务科。如果被发现有资金流动未经过校社联的财务科,一经发现取缔该协会。
(4)协会损坏社联借出物品,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五、对赞助资金、赞助物品和报名费的管理
1、活动存在赞助资金、赞助物品时,必须在活动开始前通知校社联财务科,若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校社联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没收协会剩余会费的50%;
2、所拉赞助全部资金必须上交,由社联财务科统一管理,但社联财务部只对其具有管理权无使用权。活动主办方对其具有相应的使用权。对于不上交赞助资金的协会本次活动不予报账并没收协会剩余会费的50%;
3、如果协会举办大型活动(预算超过1200元)可提前预支一定赞助金,但是提前预支部分必须用提款单领取。活动结束后需提交相应的票据。如果票据有弄虚作假的,将对协会本次活动不予报账并没收协会剩余会费的50%;
4、活动结束后剩余赞助资金的30%奖励给拉取赞助人员;
5、如有赞助物品则实物性赞助必须在校社联财务科登记。
6、赞助资金多于活动实际支出,扣除剩余赞助资金的30%奖励给拉赞助人员的费用外,多余部分记入本协会会费;
7、报名费收取必须经校社联财务科同意,并由校社联财务科开收款收据证明,否则对于本次活动不予以报账;
8、报名费收入在活动预算时必须如实上报财务科,登记入账。
六、对账簿的管理
1、各学生社团采用订本式账簿,账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统一购买、分发。该学生社团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详细记入账簿,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每笔账目入账时,必须注明日期、详细用途及金额。
2、校社联设四本账簿,记录日常的收支和财务状况;
3、账簿妥善保管,避免损坏、丢失;
4、记账工作至少由八人组成;
5、校社联财务科每次在财务部长级例会上进行一次帐目核对;
6、校团委、校社联主席团定期对账目进行核对、审查;
7、各协会账簿由协会财务部部长保管,定期不定期接受检查,做到与活动费用及社联账目匹配;
8、协会账簿非正常需要更换的由社联财务部更换,手续费用及工本费20元。
七、对会费的管理
1、各协会会费交校社联财务科统一管理;
2、各协会日常开支一律从会费中支取;
3、各协会会费收取必须在校社联财务科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费收取工作必须提前告知校社联财务科,秋招会费统一汇至校社联财务科的银行卡中并上交汇款单;
4、会费收取时必须开具校社联财务科统一的收款收据,校社联财务科核实各协会上交的收款收据确认无误后,登记入账;
5、各协会不论大小、会费多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一律从会费中提取20%的统筹金并扣除物品增购金10元;
6、各协会办理会员证时,每位会员缴纳1元的工本费(从会费中提取),剩余部分由社联支出;如有补办会员证的需缴纳3元的费用;
7、各协会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元/人*年,每学年末递交下学年会费标准申请至校社联财务科,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高不得30元/人*年;
8、各协会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遵循校团委支持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
9、各协会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与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八、对于财务报表的学习与管理
1、协会财务部遵循自愿原则加强财务报表的学习;
2、校社联财务科会定期举办财务报表培训;
3、对于财务报表学习较好的人员,经校社联审核后调至校社联,或者参与大型项目比赛,其协会拥有年终优秀社团的评选优先权。
九、比赛奖金分配办法
1、校社联各部门比赛奖金分配细则:
(一) 创业类:30%归校社联所得;20%留给部门内部,用作日常开销剩余;50%分配给参赛人员,用作鼓励参赛人员。
(二) 公益类:50%交予校社联,由校社联财务科统一管理;50%留给部门内部,用作日常开销。
(三)竞技类:30%交予校社联,由校社联财务科统一管理;70%留给部门内部,可以用于集体的花销
(四) 部门与其他组织合作参赛,按事先拟定的合同分配奖金。
2、校级协会比赛奖金分配细则:
(一)以校社联名义或寻求帮助参加比赛,需提取奖金20% 归校社联所得;提取奖金30%入协会会费;余下50%奖金奖励参赛选手;
(二)以协会名义参加比赛,提取奖金50%入协会会费;余下50%奖金奖励参赛选手;
(三)协会借助其他组织名义或寻求帮助参赛,按事先拟定的合同分配奖金;如事先无合同规定则按照(一)中比例分配给其他组织。
3、参赛奖金需交予校社联的奖金提成,统一在单周周六下午4:00--5:00报账期间上交。
4、校社联财务科准备专门账本,登记奖金来源。
5、协会要将奖金收入和花销登记入协会账本,以便核对。
十、创业实体项目利润分配办法
1、校社联财务科负责校社联及各校级协会创业实体项目利润分配工作的管理。
2、利润是指校社联创业实体项目在一定时期(半年)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校社联创业实体项目利润分配的配额包括团学活动经费、校社联运营管理经费、实体项目成员利润三部分。
3、校社联创业实体项目利润分配的顺序:
(一)弥补以前亏损;
(二)提取上阶段运营成本的三分之一作为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可分配利润25%作为校社联运营管理经费;
(四)提取可分配利润25%作为团学活动经费;
(五)提取可分配利润10%作为实体项目成员利润。
注:盈余公积金用途为弥补亏损、垫付成本费用、实业项目的扩大发展;可分配利润为阶段净利润减去弥补以前亏损,减去运营公积金所剩利润额
4、校社联财务科在年终决算后,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校社联主席团审查后,报校团委决议,以确定最终利润分配方案。
5、校社联创业实体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经校社联主席团通过后,由校社联财务科负责实施。
6、各校级协会的利润分配方案经校社联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由校级协会财务部负责实施,并将利润分配情况报校社联财务科备案。
7、校社联及各校级协会创业实体项目在未弥补完以前亏损前,不得分配利润。
十一、对活动奖金的管理
1、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规定各协会活动奖金标准为:
一等奖一般不得高于200元
二等奖一般不得高于150元
三等奖一般不得高于100元
2、大型活动的奖金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方有效。
十二、奖惩办法
1、学年末财务部针对各协会财务成员会议出勤情况及协会会费使用状况,选出若干个财务星级社团,包括三至五星级社团其评选内容为“财务部长级例会考勤情况、财务预算表、支出汇总单、剩余会费情况、财务知识竞赛成绩、会长证明使用情况等”。财务五星级社团评选资格:财务部长级例会满勤、财务知识竞赛中进入决赛、协会学年末剩余会费不低于本学年净会费的5%、协会履行校社联财务管理办法。对于满足本学年内财务部长级例会缺勤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协会都不予评选财务星级社团。
2、对于财务五星级社团:
(一)优先考虑参加年终优秀社团评选;
(二)给相关协会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给予协会学年会费统筹金的10%奖励。
3、对于未评上财务星级社团:
(一)首先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二)在会长级例会给予通报;
(三)其他惩罚行为。
十三、专项资金制度
一、前言
专项资金是社联给予协会的一种扶持性资金。主要用于协会外出参加大型比赛或者有具有专业性研究成果。
二、申请专项资金基本要求:
1.财务部长级例会满勤(包含请假)
2.申请社团履行《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
3.申请社团必须为校级协会且会费按相关规定交与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保管
三、申请专项资金条件:
1.申请社团所有会费无法支持社团外出参加大型比赛所需。
2.申请社团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得相关奖项。
3.申请社团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与社团专业性有关。
注:符合申请专项资金条件的协会每学年可以申请3次,省级奖项300元,国家级奖项500元(鼓励奖、参与奖等除外),每次申请时所用的奖项不能相同,每次申请时需带上有关证明,并填写打印《专项资金申请表》交至校社联办公室。
十四、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各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参照2014年颁布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办法》执行。
2、自本方法颁布实施时起2016年颁布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办法》效力自动取消。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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